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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办理留学人员引进是否会出具《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5-04-29

  为了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办理,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办理工作的通告》(深人社发 〔2024〕52号),深圳市已推进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业务与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协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无需办理本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不再出具《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其中,属于留学人员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的,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业绩材料。其他单位需要甄别出国留学人员身份的,可参照前述材料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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